办理自考毕业手续的程序
第一步:现场审核毕业材料。
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凭以下证明材料到我办办理审核手续:
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专业指定课程的全部单科合格证(如有免考课程,还须有免考合格证)
实习或实践性环节考核表
办理“邮政通信(中专)”者须有高中毕业证书原件
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须出示以下材料:
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含大专)以上毕业证原件
通过论文答辩(即毕业考核)的《考核登记表》
第二步:领取《毕业生登记表》。考生按规定内容如实填写后,在规定时间内交回我办。
第三步:电子照相。
通过毕业材料审核的考生由市自考办安排统一进行电子照相(2004年已经换过12位数字准考证的考生不用电子照相)。
办理自考免考手续的程序
1.办理时间:每年二月份,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2.考生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持以下证书申办免考者:
1)英语等级证书
2)计算机等级证书
3)NCRE合格证书
4)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
须凭以下材料办理有关手续:
1)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身份证
4)两张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同底相片(黑白或彩色)
5)每门课程手续费10元
(2)申办已学过课程名称相同并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考查课除外)和专业课(考查课除外)者:
须凭以下材料办理有关手续:
1)毕业院校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行政公章)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身份证
5)两张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同底相片(黑白或彩色)
6)每门课程手续费10元
各类考生免考课程一览表
报考自考本科专业
学历层次 可免考课程
高校毕业的研究生 已学过的课程名称相同并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
高校毕业的本科生 已学过的课程名称相同并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
自考毕业的本科生 已学过的课程名称相同并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和学分高于或相同的专业课
高校本科肄业生、退学生 已学过的课程名称相同并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
说明:高校毕业的专科生、自考毕业的专科生不能办理自考本科专业课程的免考手续。
报考自考专科专业
学历层次 可免考课程
高校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 已学过的课程名称相同并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
高校毕业的专科生 已学过的课程名称相同并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
自考毕业的专科生
已学过的课程名称相同并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和学分高于或相同的专业课
高校本科肄业生、退学生 已学过的课程名称相同并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
高校专科肄业生、退学生 已学过的课程名称相同并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
获得国家外语类登记证书者可以免考:
已获证书类型 可以免考课程
国家大学英语(日语、俄语)等级考试三级证书 英语(一)、日语(一)、俄语(一)
国家大学英语(日语、俄语)等级考试四级证书 英语(二)、日语(二)、俄语(二)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 PETS-2 级笔试成绩合格 英语(一)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 PETS-3 级笔试成绩合格 英语(二)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含一级)证书者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根据全国考办《关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与高等教育自学课程衔接的通知》(考委办函[2004]148号)精神,结合我区情况,我办就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课程相互衔接问题进行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NCRE课程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部分专科课程进行衔接;
二、凡获得NcRE一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0018)或《计算机应用技术》(2316)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
三、凡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0342)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四、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2319)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2277)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自考本科生申请论文答辩的程序
一、申请条件
凡取得自考本科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者,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二、申请办法
1)论文答辩的申请手续每年进行两次,上半年5月份,下半年11月份,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2)在办理申请手续期间内,考生持以下证明材料向市自考办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并如实填写《广西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核登记表》:
①准考证
②全部的单科合格证(如有免考课程,还须有免考合格证)
③四张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同底相片
3)办理登记手续须申报本人的论文题目。论文题目由市自考办公布,申请人自行选择。
三、论文写作及答辩
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后,申请人即进入论文写作及答辩阶段。论文答辩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由主考院校负责组织安排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也可主动与主考院校联系。
四、办理转考手续
办理自考毕业手续与自考本科生申请论文答辩的时间安排每年进行两次:上半年5月份;下半年11月份,与每年的元月、七月自考报名时间同步。
办理自考转考手续的时间安排与每年的元月、四月、七月、十月自考报名时间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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