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专升本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
按招生规定录取的专升本新生,必须同时持有录取通知书和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方可按录取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录取后未按时报到且未办理延缓报到申请的专升本新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录取后应征入伍的专升本新生,应按要求向录取学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入伍当年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录取高校应当在报到时对专升本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对录取通知书、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报名与录取数据逐一比对核查,将现场采集的新生照片与普通专升本招生采集图像、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无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后,录取高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专升本招生规定对专升本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二)广西北海专升本在校生管理
各录取高校应做好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考核与成绩记载及奖惩记录。专升本学生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
(三)广西北海专升本学历学位证书管理
广西专升本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颁发学位证书。学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可以申请提前毕业。学生提前毕业的条件,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和具体要求,“普通高等教育专科生(高职生)经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选拔或考试录取入本科学习,其毕(结)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各高校应按要求对专升本毕业生进行毕业生信息复核,将学生毕业照片与录取照片、入学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对人像比对不一致、违反招生规定、无学籍、空挂学籍或不具备毕业资格的学生不得颁发毕业证书;无合格学历证书,不得注册学历。学历证书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后,不得变更证书内容及注册信息,不再受理学生信息变更事宜。
广西专升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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