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专升本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
按招生规定录取的专升本新生,必须同时持有录取通知书和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方可按录取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录取后未按时报到且未办理延缓报到申请的专升本新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录取后应征入伍的专升本新生,应按要求向录取学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入伍当年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录取高校应当在报到时对专升本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对录取通知书、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报名与录取数据逐一比对核查,将现场采集的新生照片与普通专升本招生采集图像、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无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后,录取高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专升本招生规定对专升本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二)在校生管理
各录取高校应做好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考核与成绩记载及奖惩记录。专升本学生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
(三)学历学位证书管理
广西专升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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