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3. 本人近期一寸半身免冠相片 8 张;
4. 县(市)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非党员不用提供);
5. 团组织关系材料(含团员证、入团志愿书等)(非团员不用提供);
6. 户口迁移证(不迁移户口的新生不用提供);
7. 县(市)级及以上医院血型化验单(需迁移户口,但原户口本上无血型登记的新生
必须提供,其他新生不用提供);
8. 高中阶段的个人纸质档案;
9. 兵役登记相关证明。(年满 18 周岁男性新生需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进行兵役登记。请将兵役登记证或男性公民兵役登记 / 应征报名表存根原件报到时交由各学院学工办验证并交复印件 ; 若没有前述的证明或材料的,可以提交男性公民兵役登记 / 应征报名表,经当地乡镇或街道武装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到时提交给各学院学工办。以上材料只要提交一种即可。)
兵役登记、应征入伍咨询电话:0771-3908090。
10. 如新生属于:农村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家庭、城市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城市特困救助供养、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突发重大疾病、突发自然灾害、突发重大事故、边缘户、脱贫监测户、其他类型困难等,需要在学校申请各类奖助学金的,请准备好(复印或拍照)相应贫困证明材料到校备查,其他类型困难的请尽量准备能证明自身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材料,以便学校依据材料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温馨提示:
1. 为规范高考考生档案管理工作,各省(市、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对学生档案的提取和移交办法做出了明确规定,请各位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纸质档案的提取和移交手续。
2.需要考生自带纸质档案的省份,新生收到我校录取通知书后,请及时携带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本人毕业学校或档案管理单位或当地市(县、区)招办提取。档案袋必须密封且加盖密封章,个人不得私自拆封。
3.由当地招办邮寄考生纸质档案的省份,新生可在报到前督促当地招生管理部门,2020 年 9 月 14 日前将学生档案邮寄到南宁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 175 号 , 邮政编码:530001,联系电话:0771-390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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