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20年5月12日前,高职高专院校将《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普通专升本申报升本人数统计表》(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nnnuzs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统计表中必须包括基础比例实际申报升本人数和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人数。因推荐院校漏报、少报申报升本人数而需要增加的,我校不予增加录取人数,由推荐院校自行解决。
(三)依据《通知》和《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我校对高职高专院校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四)拟与我校合作开展专升本对口招录的高职高专院校,申报升本人数、学生推荐表等材料必须真实、完整;选拔程序、选拔要求等必须按《通知》要求执行。因选拔、报送材料等原因带来的问题由高职高专院校负责。
(五)与我校合作开展专升本对口招录的高职高专院校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录取的学生能按时到我校入学报到。
(六)若本实施细则与上级文件要求有冲突的,以上级文件要求为准。

广西专升本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
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